
【事故案例】四川公布一批安全生产典型案例
案例一

案例二

2025年7月30日,广元市旺苍某水务公司员工杨某通过“广元安全隐患随手拍”企业版,向公司报告旺苍县嘉川镇庆寨村污水处理厂,污水井井盖未按规范放置存在安全隐患。公司接报后,组织治理人员进行了应急处置,避免了事故发生。公司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,分别奖励报告人100元、治理人50元。广元市应急管理局按照《广元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》和“一患三奖”要求,依据《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(2024版)》第十一条第1项“未辨识施工现场有限空间,且未在显著位置警示标志”之规定,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,追加奖励旺苍某水务公司1000元。
案例三

2025年7月15日,内江市资中县葫芦寺矿业有限公司员工许某某发现+108m水平2号机车2号电瓶不能放入卡槽内,四颗定位销只能上一颗,固定不牢靠,机车在运行过程中因颠簸易使电瓶箱掉落造成事故,遂即向当班运输队值班队长汇报。现场值班队长立即停止了2号机车使用,更换另1台机车投入运行,并组织人员检修2号机车卡槽,保证电瓶箱能够被四颗定位销固定牢靠,安全隐患得以消除,有效预防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。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,奖励员工许某某300元。
案例四

2025年7月9日,四川林河硅业有限公司原料主任曲某,发现员工上下班安全通道因途经地磅和原料堆,周围大型车辆出入频繁,存在安全隐患,建议重新规划员工上下班通道。公司采纳其建议将上下班通道改至办公楼旁后,安全系数显著提升。按照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,对发现问题的人员给予奖励1000元。
来源:综合整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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